南阳市口腔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NNY*********
*、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口腔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 |
总价(万元) (最高限价) |
质保期 |
供货安装期 |
*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 |
套 |
否 |
*** |
>=*年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
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
三、中标情况
标段 |
采购内容 |
中标商名称 |
地址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元) |
质保期 |
一标段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河南万乔石医用技术有限公司 |
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号科技创业广场*号园*层A***,A***,A***,A***,A***,A***,A*** |
*****************A |
******* |
两年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史文生(主任评委)、王海利、王改敏、吴守宇、马建全(采购人代表)、
五、中标服务费
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计价【****】***号文件和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收取。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阳市口腔医院
地址:两相路与农运路交叉口西北侧
联系人:郑伟
电话:***********
监督机构: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中州路***号
联系人:祁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号楼*单元*楼
联系人:贾小娜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