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恒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昌县城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燃气管道施工项目(项目编号:GZJP2025-HC-ZC001-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江西省 | 赣州市
发布时间:03月10日
项目编号:GZJP2025-HC-ZC001-1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21
开标时间:2025-03-21
项目名称:会昌县城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燃气管道施工
联系方式
1928*******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797********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项目概况

会昌县城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燃气管道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昌县湘青路*号(广电网络*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分(北京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P****-HC-ZC***-*

项目名称:会昌县城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燃气管道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县财政最终审计结算价下浮*%后再下浮不少于**%

最高限价:县财政最终审计结算价下浮*%后再下浮不少于**%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会昌县城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燃气管道施工(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履约。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并提供压力管道GB*(含)以上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昌县湘青路*号(广电网络*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的(邮箱地址:******@sina.com),报名邮件请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会昌县湘青路*号(广电网络*楼))

五、开启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标大厅(会昌县湘青路*号(广电网络*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响应报价(二次报价)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采购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一次性足额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付款方法:结算根据财政审计结算价并按规定下浮*%后再下浮(成交下浮率)%计算,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不高于核定工程量预算价的**%或预算审核价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项目整体结算后付至结审核价的**%,余*%在质保期(质保期贰年,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处罚金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江西省恒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月亮湾新区天民路商会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会昌县湘青路*号(广电网络*楼)

联系方式:****-*******

邮箱: ******@sina.com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

户名: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网址:http://www.huichang.gov.cn/hcxxxgk/hc****/xxgk_lists.shtml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刘女士(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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