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就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年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年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项目
二、招标内容:
*. 项目简介:为实现企业年金基金规范运作,维护企业年金基金受益人的利益,对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及集合计划管理模式年金产品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以受托管理机构为单位,受托机构提供集合计划产品的投资组合。年金总额度预算约为****.**万元存量,实际以合同金额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三、投标资格要求:
*.拥有人社部颁发的企业年金受托人管理资格。
*.若为分支机构投标,则应出具机构总部针对本项目资格的授权函(机构总部与分支机构或多家分支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则按报名先后顺序,仅受理报名在先的投标文件,其余报名在后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为:金华轨道交通官网(*********************)
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style=";color:;">)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
(*)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
(*)未按以上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以快递方式(不限快递公司)或现场送达递交给本项目公证机构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收件地址为: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号,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收件人为金华市正信公证处陈义哲(联系电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主动联系金华市正信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确保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签收时间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为准,并在快递箱外包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注明代表手机号等),因快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递交投标文件的,则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三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三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