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于****年*月**日就信息化维保建设项目项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和编号:信息化维保建设项目(GXZC****-G*-*****-KLZB)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A分标:核心交换机*台、HPE服务器固态硬盘*块、HPE服务器固态硬盘*块、监控摄像机**台、企业级硬盘**块、服务器虚拟化及管理中心软件*套。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会议室 评委会成员:李洁宁(组长)、陈 欣、危丹妮、苏孟斌、杨开鹏(采购人代表) 五、中标信息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号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号 项目联系人:黎旭华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 ****-******* 七、中标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