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玄妙观二期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南阳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5月23日
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4-8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玄妙观二期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项目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 |
*、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玄妙观二期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宛城政采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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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文华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
南阳市工农北路汉冶博物馆*楼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南阳市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玄妙观二期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郑修林 |
H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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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卢娴(组长)、李云雅、谢非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规定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
收费金额:**,***.**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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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截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地址:南阳市建设中路 ** 号 |
联系人:马萌坡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铭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南阳市七一路和工业路交叉口创业大街C座***室 |
联系人:范盈盈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范盈盈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