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族文化宫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D-****)更正公告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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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民族文化宫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民族文化宫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民族文化宫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D-****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删除“(可制定部分服务内容)”。 (二)“派驻服务人员评价”中“(**)消防监控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消防监控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应为“(**)消防监控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消防监控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职业(工种):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三)物业投入人员岗位及每个岗位的需要人数中:秩序主管“**岁以下”应为“**周岁或以下”;秩序主管“*年以上同岗位管理经验” 应为“*年或以上同岗位管理经验”;秩序员“*年以上同岗位管理经验” 应为“*年或以上同岗位管理经验”;保洁员“女**岁以下” 应为“女**周岁或以下”;弱电技师“**岁以下”应为“**周岁或以下”。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范志刚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民族文化宫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小伙巷*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林琳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 ********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民族文化宫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D-****)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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