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厂家或代理商。 *) 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设备的制造、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所投产品须具有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等;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且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 具有本次招标货源组织及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及售后服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