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大理州剑川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剑川“四· 二”武装暴动纪念雕塑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工程由雕塑基础,红岩石基座和红旗,铸铜人物雕塑组成,总占地面积约**.**㎡。具体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 经办人: | 刘新龙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德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炜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大理州剑川古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剑川“四· 二”武装暴动纪念雕塑项目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工程由雕塑基础,红岩石基座和红旗,铸铜人物雕塑组成,总占地面积约**.**㎡。具体内容工程量清单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剑川县金华镇景风公园入口处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业绩要求: | 企业业绩:****年*月*日至今至少承担过*项***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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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