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汤河河道治理工程(二次)
*.招标编号:GZ******GC****-****
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天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李志瑞
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吉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刘絮颖
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郭利文
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废标情况及原因:河南省水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格评审未通过,新乡市万宏建筑有限公司形式评审未通过。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鹤壁市山城区水利局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
电话:****-*******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山城区鹿林渠管理所
地 址:鹤壁市山城区建设街**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泰山路与九州路交汇处西***米路南***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鹤壁市山城区水利局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