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501-11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河东路106栋1至2层出租(租期3年)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河东区 发布时间:2024-08-29
项目编号:GR2024LN1002412-2
项目名称:2024)2501-11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河东路106栋1至2层出租(租期3年)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LN*******-* |
项目名称 |
(****)****-**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街道办事处河东路***栋*至*层出租(租期*年)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省汤河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MA*U*PJ***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项目目前在租状态,租期至****年*月**日。项目成交后,双方于****年*月*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租方配合房屋清退,但不保证具体的腾退时间,意向承租方自行判断交易风险,谨慎报名。 *、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起租日为****年*月*日),剩余租金自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一次性交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沈交所收到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签署租赁合同后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