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滨河路一期跨小凌河通道漫水桥和百股河滨河路跨小凌河漫水桥恢复重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辽宁省 | 锦州市
发布时间:6小时前
联系方式
0416********
联系人:王**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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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锦州市滨河路一期跨小凌河通道漫水桥和百股河滨河路跨小凌河漫水桥恢复重建项目项目(招标代码:******TP***************)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

评标情况(得分)

第一名

锦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日历天

**.**

第二名

辽宁鑫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日历天

**.**

第三名

辽宁筑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日历天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锦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鑫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筑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金妃

单铎

宋晗星

证书

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编号

************

************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锦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鑫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筑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条件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日期:******日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锦州市华信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锦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锦州市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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