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寿镇工业区雨污水管网排查和提升工程(一期)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甬前发改投[****]***号,项目代码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新区财政补助,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实施范围西至浒崇公路,东至经一路,北至崇兴街,南至纬一路,对各类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提升改造,总计共铺设各类污水管道约 **** 米,砌筑污水各类污水检查井 ** 个,铺设各类雨水管道约 **** 米,砌筑各类雨水检查井、口及检测井 ** 个,道路、人行道等改造面积约 *****平方米,以及根据 CCTV 报告改造各类管道及井室等。建设地点:崇寿镇。
*.* 招标范围:本项目先行段经二路、经三路、崇兴街、崇兴街南侧施工图范围内的为雨污水管道铺设,雨污水管道、井室提升改造,混凝土道路、人行道及绿化改造等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崇寿镇工业区雨污水管网排查和提升工程(一期)-先行段(施工)
(一)投标人: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website/home)自行下载。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gbweb/login)。
*.*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无
招 标 人: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
地 址:崇寿镇崇兴街**号
联 系 人:戎企业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浩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化二路 ** 号永利大厦 * 楼
联 系 人:范工,黄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