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堤岸及渠系部分)之渠系部分施工(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广东省 | 潮州市
发布时间:2024-12-16
项目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4】290号
联系方式
0768********
联系人:陈*
招标人
0768********
联系人:蔡*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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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E**********b********
标段(包)名称 E**********b***********
公示标题 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堤岸及渠系部分)之渠系部分施工(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 **:**:**
公示结束时间 ****-**-** **:**:**
公示发布时间 ****-**-** **:**:**

公告内容

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堤岸及渠系部分)之渠系部分施工(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堤岸及渠系部分)之渠系部分施工(第二次)(项目编号:潮公易建招字【****】***号)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商务标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技术标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最终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 广东恒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 深圳市嘉景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饶平县澄饶联围工程管养所

联系人:陈工、蔡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楼、饶平县海山镇坂上村三百门水闸

监督部门:饶平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顶宫路口粤东大厦*楼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人:饶平县澄饶联围工程管养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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