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区平沙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项目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公告 广东省 | 佛山市 | 南海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10月19日
项目编号:A02-440605-2024-0004-01-01
开标时间:2024-10-22
项目名称: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区平沙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联系方式
0757*********
联系人:梁**
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渔耕粤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
0757*********
联系人:区**
单位: 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区平沙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

项目名称: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区平沙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等网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

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暂时无法链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注:《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应的内容亦同时按上述修改。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渔耕粤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乐路*号之一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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