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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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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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对 ****年度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楼下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债)施工(第五标段)《投诉书》复核结果的公示
****年*月**日,招标人(乐昌市农田综合开发服务中心)、监督单位(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及招标代理机构(韶关中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对****年度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楼下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债)施工(第五标段)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人员及原评标委员会到达复核会场。 二、复核依据资料: *、《招标文件》; *、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投诉书》;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年度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楼下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债)施工(第五标段)复核活动的函》;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调查材料。三、复核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在从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的电脑下载的投标文件交予评委复核。 四、本次复核由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名单如下:
五、根据投诉人****年*月**日所提交的《投诉书》,针对相关投诉内容,评标委员会对其投诉事项作以下复核: 投诉事项:****年度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楼下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债)施工(第五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盛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海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粤****************),其在本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黄海珊”为在建项目经理,不符合招标文件及住建部对项目经理要求,不能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委员会复核所投诉事项,全体评委复核意见为:经评标委员会复核第一中标候选人盛业建设有限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黄海珊”同为“乌石镇镇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的在建项目经理,所提供的“乌石镇镇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未签署竣工验收日期,不能证明该项目在“****年度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楼下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国债)施工(第五标段)”开标之前已经竣工。
招标人(盖章):乐昌市农田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中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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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