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集镇慈善光伏解困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采购公告(二)
采购公告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灌云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0月23日
项目编号:JSZC-320723-SWZD-C2024-0012
预算金额:110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开标时间:2024-11-04
项目名称:杨集镇慈善光伏解困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
联系方式
1526*******
联系人:曹*
单位: 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杨集镇慈善光伏解困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JSZC-******-SWZD-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http://jszfcg.jsczt.cn/ ,或进入江苏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WZD-C****-**** 

项目名称:杨集镇慈善光伏解困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该项目主要利用小乔圩村扶贫厂房的房顶,运用光伏发电的模式,让镇区内困难救助家庭无需投入劳动力或其它生产要素,能够直接享受光伏发电带来的经济效益,享受固定分红。(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并网发电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供应商投标将会被拒绝(本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供应商(超过*年)、法定代表人(超过*年)、项目负责人(超过*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登录http://jszfcg.jsczt.cn/ ,或进入江苏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不见面开标五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请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响应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根据苏财购[****]**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响应文件相关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②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③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④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响应文件: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书面响应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响应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一份(U盘形式、不加密无毒),成交后提供。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供应商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需填写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灌云县杨集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灌云县杨集镇镇东村迎宾路*号

联系人:曹靖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侍庄街道办事处陆庄村人民西路明清美食一条街*幢**商铺

联系人:李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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