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绵阳市涪城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涪城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二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涪城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二期)、 *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区农村广播电视信号由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涪城区分公司通过其自有的光纤、网络、同轴共缆传输到乡镇、村,优质传输着中央、省、市及本地电视节目和广播信号,是唯一能合法传输本地广播电视节目的机构。*.我区县级广播播出机房和各乡(镇)广播传输机房基本设置在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涪城区分公司各级机房内并由其负责运行和管理,县乡村三级广播播控系统的前端设备、终端设备一直由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涪城区分公司提供信号接入、传输和运维服务。由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涪城区分公司承担广播电视运行维护主体,能保障我区广播电视系统的设备兼容、运行稳定和服务方便及时。*.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涪城区分公司目前实现了区域内村村通广播电视光纤,传输硬件设施设备完善,广播电视信号覆盖范围广。在区域内设立有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维护队伍,在我区有完善的运维服务体系,能保障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正常运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即一期)由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涪城区分公司于****年**月完成建设,建成涪城区应急广播指挥调试平台、*个乡镇(街道)应急广播前端、*个村级前端建设、**个社区前端、***套终端点位、**个重点区域应急广播终端点位。本次是继续完成区域内**个村、*个社区的应急广播播出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处应急广播点位的高音喇叭(音柱)建设,实现涪城区农村区域应急广播全覆盖。*.该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在涪城区境内具有唯一性。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综上,认为满足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因此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涪城区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号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
联系人: 罗媛媛
联系地址: 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张启燕
联系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文庙街**号
联系电话: ****-*******
(已压缩)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