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内乡县人民检察院****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检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RZX-*******),确定*** 第*包:的中标人如下:
***第*包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
河南恩普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万元(人民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内乡县人民检察院****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检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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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检察院****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检察)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河南恩普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汉冶路往东***米东鑫中央公园一号楼**楼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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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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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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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娟、秦晓丽(谈判小组组长)、洪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上限收费。代理服务费为:*****.**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 ****年**月*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乡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南阳市内乡县城关镇东和路**号
联系人:任银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号永和国际**层****
联系人:侯海洋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海洋
电话:***********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乡县财政局。
招标人:内乡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阳市内乡县城关镇东和路**号
联系人:任银峰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号永和国际**层****
联系人:侯海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