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取消谈判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第三点工期及质量要求的*.*条★供应商必须提供CEC环境友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废标处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其他事项不变。
采购人名称:常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女士 电 话:****-*******、***********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号众鑫大厦****室 监督管理部门:常宁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