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漂浮的雕塑公园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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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哈尔滨民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哈尔滨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哈尔滨民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哈尔滨市呼兰区房产局办公楼(和平街丰华路三委一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杜先生、李女士****-********转****、**** |
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民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漂浮的雕塑公园建设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漂浮的雕塑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G-ZW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民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房产局办公楼(和平街丰华路三委一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孟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先生、李女士****-********转****、****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完成漂浮的雕塑公园建设,本次采购的**件雕塑品均为艺术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哈尔滨民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漂浮的雕塑公园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仁德鑫聚(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现邀请仁德鑫聚(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参加该项目。
一、项目名称:漂浮的雕塑公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ZG-ZWD-*******;
三、资金性质:非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五、采购需求: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完成漂浮的雕塑公园建设,本次采购的**件雕塑品均为艺术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七、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付款方法和条件: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
九、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十、供应商名称:仁德鑫聚(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号-D*****(集群注册)(东升地区)
十一、其他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属于【非预留】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
注: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②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如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报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与所填报的所属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对应时,以数据为准修正企业类型,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确认,供应商不接受澄清的或澄清后企业类型为大型企业的,视为未响应,声明函不予认定,不享受政府采购采购政策。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下午**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号);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下午**时**分到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号)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不予邮寄。供应商过时或逾期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或时限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单一来源协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号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二、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地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房产局办公楼(和平街丰华路三委一组)
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转****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