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实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省 | 乐山市
发布时间:4小时前
项目编号:N5111042024000025
预算金额:6.89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2
开标时间:2025-02-12
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二次)
联系方式
1898*******
联系人:未*
招标人
1822*******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为流通类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乐山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祥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号*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丽娟

电话:***********

乐山祥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第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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