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船舶保税油供应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技术保障中心****年*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技术保障中心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船舶保税油供应项目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A********柴油 |
采购需求概况: |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自然资源部北海海洋技术中心(自然资源部北海船舶飞机管理中心)所管理的远洋科考船舶确定一家保税油(MGO)供应服务商,为出海船舶提供燃油加装服务工作,保障航次任务的顺利执行。 |
预计采购时间: | ****-** |
备注: | 为保障自然资源部北海海洋技术中心(自然资源部北海船舶飞机管理中心)所管科考船舶顺利执行远洋航次任务,并有效节约航次燃油经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船舶保税油供应服务商,为中心远洋科考船舶提供燃油加装服务。*.服务商能够对包括但不限于国内港口(主要为青岛、厦门)、新加坡的贴水价格进行报价,并具备国外港口供油能力。*.油品类型为船用轻柴油MGO(油品质量不低于ISO****-****标准)。*.服务商须能够进行人民币结算,油价结算方式为:[MOPS(美元/吨)价格×汇率+受油地点贴水(人民币元/吨)]×实际加油数量。*.服务过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服务地点当地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业务规范培训;作业方案及保障措施应当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的要求。*.服务商负责办理海事部门报备手续,并对加油进行现场跟踪管理,防范并避免可能的安全与环保风险,承担加油的健康、安全与环保责任,及时向招标人通报加油情况。*.本项目合同总价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万元,最终总价款以实际发生为准,但经累计结算总价款不得超出上述最高额度;服务商具备先加油后付款能力。*.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执行期*年。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