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四川省 | 内江市 | 隆昌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4-10-24
项目编号:N5110832024000155
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服务
联系方式
3951***
联系人:未*
招标人
1562*******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四川御天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顺河街**号 *,***,***.**元
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服务(单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御天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其他服务 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服务 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服务 负责食堂日常制作餐食所需食材的采购、加工和制作,同时为大队工作人员提供用餐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期满,通过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最多续签*次 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及其相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红建蔡兆学许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收取比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元(大写:贰万零陆佰元整)。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线上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公司名称:四川丰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四川隆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办事处红光社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丰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昌市中山路*段*号*楼(隆昌市档案馆对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四川丰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食堂外包服务-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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