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南阳市 | 宛城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8-21
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2-48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0377*********
联系人:张*
招标人
0377*********
联系人:刘**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南阳市宛城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单位

宛城政采磋商-****-**-*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南阳绿盾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红庙路鸿运小区*单元*楼东户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善民磋商小组组长)、张自选冉志海(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和豫发改收费【****】***号文规定的以现金或转账支付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南阳市建设路***号

联系人:张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启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号楼**层****号

联系人:刘荷珍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荷珍

联系方式:****-********

*. 监督人信息

名称: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米路西

联系电话:****-********

邮箱:******@***.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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