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保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LZ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保服务采购一项,服务期限为*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公告刊登时间:****年**月**日。
四、磋商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评标室(柳州市新柳大道***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覃燕珍、梁静、肖刘立(业主)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柳州市龙城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柳州市东环路***号体育中心东区三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叁仟贰佰元整(¥***,***.**元)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情况:
*、代理服务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号
联系人及电话: 肖刘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号双福雅苑*栋(双福大厦)*楼
项目联系人:吕莹莹 联系电话:****-*******
八、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