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公资证(A****)******号
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列项目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事宜,特此证明。
招标人(采购人) |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 ||||
项目名称 | 洞口至三穗国家高速公路会同(湘黔界)至天柱段与贵州省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蔗香至红水河段(黔桂界)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 | ||||
项目类别 | 工程建设 | 项目编号 | E**************Z****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中标人(供应商) |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公告时间 | ****-**-** | ||||
公示时间 | ****-**-** | ||||
成交结果 | **********.**元 |
发证单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年**月**日
注:本证明书是该项目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的有效证明文件,取得该证明书后,招标人(采购人)方可向中标人(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招标人(采购人)在申请办理项目后续相关手续时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示该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