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南财采计【****】***号 采购项目编号:YYZC(HNCJ)-*********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环洞庭湖岸滩贯通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南湖新区段)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更正内容: 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部分第*小点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原内容为: 项目包含长约*.*km,宽*m的绿道与四条配套市政道路的建设(党校路长***m,黄沙湾路长****m,滨湖北路长****m,滨湖南路长****m。党校路为*.*m宽沥青路面,需拆除新建;黄沙湾路为规划未实施道路;滨湖北路为规划未实施道路;滨湖南路为现状宽**m车行道及*.*m宽人行道,临湖侧需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电气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其附属配套道路工程等。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现更正为: 项目包含长约*.*km,宽*m的绿道与四条配套市政道路的建设(党校路长***m,黄沙湾路长****m,滨湖北路长****m,滨湖南路长****m。党校路为*.*m宽沥青路面,需拆除新建;黄沙湾路为规划未实施道路;滨湖北路为规划未实施道路;滨湖南路为现状宽**m车行道及*.*m宽人行道,临湖侧需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电气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其附属配套道路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更正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投标人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岳阳市南湖新区住房建设局 地址:岳阳市南湖新区 联系人:易翔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诚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楼(市巴陵中路火车站立交桥西***米) 联系人:欧丽君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