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高铁新城派出所食堂配菜 | ||
品目 | 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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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高铁新城派出所 | ||
行政区域 | 相城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周春生,阮玉兰,丁平 | ||
总成交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倩倩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高铁新城派出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开泰路**号**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翠岗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倩倩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 苏州亿鑫副食品有限公司 | ********MA*NT*X**N |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车坊苏同黎路****号南环桥批发市场蔬菜八区***号 | **.**(均分制) | **% |
服务类 |
名称:****年高铁新城派出所食堂配菜 服务范围:高铁新城派出所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的通知,每日完成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对食堂豆制品类、禽(蛋)类、肉类(含家禽)、水产类、蔬菜类、冷冻类、点心类等主副食品食材进行统一配送。 服务时间: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周春生、丁平、阮玉兰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预算金额***万以下部分费率为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万部分费率为预算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倩倩、邱季雯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