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气体耗材采购项目信息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省 | 汕头市
发布时间:2024-12-26
预算金额:17.088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气体耗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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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技术中心****年第一批实验室气体耗材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路**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技术中心****年第一批实验室气体耗材采购项目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为实验室采购检测用氮气等气体一批;验收要求:提供的气体的型号、规格要符合对应的纯度,重量足额。(具体见附件*采购需求书)
五、服务期限:****年*-*月份
六、预算金额:******.**元。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采购需求书所需气体品种)。
(二)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送货上门的条件,如运输工具、搬运工人等售后服务。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准转包、分包。
(七)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路**号主楼二楼综合保障部)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十、联系人:霍同志;联系电话:****-********。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附件*:采购需求书.docx
附件*:报名资料目录表.doc
汕头海关技术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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