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贵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贵州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振”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关于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政策措施》《###市钟山区****局关于钟山区金盆乡营盘村****年烤烟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等文件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要求,按照既定绩效和目标完成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开工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既定绩效和目标,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根据省发改委工作要求,该项目 必须 由村集体组织实施,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招标,村集体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再次分包、转包给其他施工主体。同时,村集体组织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技术服务仅限于质量、安全和资料等。第三方不得从事建设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行为,变相承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