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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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建宁段第三期工程坑井堤段二期工程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现拟定通知如下: 原内容: *.招标文件第* 章投标须知第*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
修改后: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两清单合并。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年**月**日*:**:** 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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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